鄞州区2015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结果公示

作者:鄞州区教育局   日期:2016-06-07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全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2012〕339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5月23日~27日,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了30名区府督学,对全区126所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学生作业量、音体美实际授课、学科考试次数、学生午休和自修课组织集体性上课、使用教辅资料等方面内容。在督查中,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学生个别谈话、家长电话问询等方式获得了丰富信息。最后结合学校自评情况得出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87525010

附件:鄞州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评估结果汇总表


                         鄞州区教育局

                       2016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