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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鄞教科〔2019〕17 号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学校(幼儿园)

为鼓励一线教师扎根现场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决定启动第四届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宁波市第四届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资格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线教师,申报者只能是个人。目前已有市级及以上立项且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2.课题申报者填写《鄞州区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需突出一线课程与教学特点,侧重实践探索。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至20209月)。

3.课题选题可参考四个研究方向:A.课程,B.教法,C.学法,D.评价。

4.鼓励成果创新,多样式表达,教育理念鲜明,侧重实际操作,理论反思渗透于实践过程。

5.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申报者资格把关,对选题认真评选。各初中、中心级小学限报2项,其他学校和幼儿园均限报1项。2019929日之前向我室提交电子汇总表,和纸质《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电子汇总表文件名为学校或幼儿园名。

6. 在区级申报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教科所推荐市级第四届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

7.纸质材料寄送地址:鄞州区学府路5号(鄞州教育中心东大门)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306室,邮编315100,联系人:鲍国光,电话:88121117移动虚拟号:666188;电子邮箱:nbbgg@126.com

附件1:《鄞州区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2:第四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汇总表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9828


甬鄞教科〔2019〕17号 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鄞州区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学校(幼儿园)第四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目录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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