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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宁波市及鄞州区第三届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8-09-18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学校(幼儿园):

为鼓励一线教师扎根现场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189月启动宁波市第三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资格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线教师;目前已有区级及以上立项且尚未结题的规划课题(包括“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各初中、中心级小学,限报2项,其他学校和幼儿园限报1项。

2.课题申报者填写《宁波市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需突出一线课程与教学特点,侧重实践探索。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截至2019年10月)

3.课题选题可参考四个研究方向:A.课程,B.教法,C.学法,D.评价。

4.鼓励成果创新,多样式表达,教育理念鲜明,侧重实际操作,理论反思渗透于实践过程。

5.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申报者资格严格把关,对选题认真评选,于1022前向区教科室送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稿(包括汇总表)和纸质稿一式一份。

6. 我室向宁波市教科规划办择优推荐20项。未被推荐或推荐后未被市立项的课题,由区教科室再选择部分课题,作为区级立项课题。

联系方式:鄞州区学府路5号,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鄞州区教科室306室,鲍国光(电话:88121117,666188;电子邮箱:nbbgg@126.com)。

附件1

宁波市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

宁波市中小学(幼)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请汇总表.xls


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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