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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9-04-01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19〕5号),现就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教育发展,努力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奋力开启新时代宁波教育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智力支持。

二、成果形式、结题方式、资助经费和申报要求

(一)成果形式

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论文发表。

(二)结题方式和资助经费

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论文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刊发,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能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立项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50%。

(三)申报要求

1.201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

2.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课题结题时间为2020年5月底前。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每位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或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

6.已在 2019年度市哲社规划课题中申报过的材料,不得重复申报。

7.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教科所。

8.课题申报时间至4月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1.申报材料由宁波市教科所受理。具体包括:

(1)《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

(2)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bbgg@126.com

2.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申报通知、申请表、课题设计活页、汇总表等)请在宁波社科网(http://www.nbssa.org.cn/art/2019/3/29/art_11506_3643594.html)下载,或宁波教育科研网(http://jks.nbedu.net.cn)网上办公栏目下载。

联系电话:88121117 ;联系人:鲍国光

地址:鄞州区学府路5号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306室

邮编:315100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9年4月1日

主办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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