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鄞州区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联盟”和“鄞州区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日期:2019-03-21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中小学:

为更好地扩大我区智慧教育建设的影响力,借助成功经验与案例辐射,探索区域内智慧校园环境建设、“互联网+教学”、智慧校园管理和服务、智慧教育发展机制组团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鄞州区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联盟”和“鄞州区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通过重点塑造一批智慧校园整体建设有创新、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水平较高、智慧课堂大数据应用有亮点的学校,打造一批在“互联网+教学”教学上有案例成果的教师,进一步提高我区智慧教育建设的深度与广度,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构建背景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鄞州区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联盟及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以课程改革为龙头,以智慧教育建设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为主线,以探索智慧教育发展机制为方向,通过为我区学校构建一个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学习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学校各个应用服务的互联互通,并最终完成全面的智能感知环境校园。用实际行动助力教育改革,在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的愿景下,加速我区智慧教育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进程。

二、“鄞州区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联盟”的组成及权益:

1.申报要求,符合下列之一均可申报:

(1)已成功创建为宁波市智慧校园或准备近两年(2019/2020)创建的学校;

(2)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有突出亮点或者在学校信息化建设中准备有所作为的学校。

2.享有权利

(1)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展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应用试点项目中优先推荐,各类应用评比优先推荐或录用;

(2)学校信息化骨干教师享有信息化系统培训的优先推荐或参与权;

(3)在区域开展信息化试点或新项目推进中具有优先试用或优先配置应用的权利;

(4)在省、市、区资源平台(含之江汇)应用具有优先保障服务的权利。

3.履行义务

(1)为区域内学校提供智慧校园建设的成功案例、智慧课堂典型课例和实施路径的经验分享;

(2)接待区域外学校的参观访问、观摩学习,提供典型案例、课堂实例等;

(3)选派骨干教师加入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并为讲师团成员提供相应的支持;

(4)完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关于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试点工作或发挥重点项目推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努力成为试点工作的样板或重点项目的核心。

三、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的要求和权益:

1.申报要求

(1)有区级以上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教学理论研究成果(论文、课题)获奖;

(2)有智慧课堂实践应用案例或已有一年以上之江汇平台“移动讲台”或课后作业布置经验;

(3)在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赛中获奖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师优秀空间称号(包括特色空间,精品空间)。满足其一均可报名参加。

2.享有权利

(1)讲师团成员所在学校有优先选入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联盟的资格;

(2)所在学校或个人在信息化建设、应用等方面的试点、评比优先推荐;

(3)智慧课堂教学软件优先使用;

(4)享受同级专家授课报酬。

3.履行义务

(1)完成讲师团分配的智慧课堂培训任务与相关考核;

(2)参与讲师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

(3)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中持续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

五、申报方式

请根据附件中的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于3月29日前报送至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05室,联系人:沈灏,联系电话:680698。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将在学校和教师自主报名的基础上,择优组建鄞州区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联盟及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


鄞州区智慧教育创新发展同盟申请表.docx

鄞州区智慧课堂创新教学讲师团推荐表.docx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