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日期:2019-11-25   来源:鄞州教育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就“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付款方式

(一)采购内容:本次就“鄞州区教育局“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程项目中包含的教育系统万兆网络升级(14个汇聚机房、53个学校终端)、无线校园(18所学校)等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见第二部分)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三)付款方式:所有项目待安装调试完毕,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同时监理单位按要求提交所有的资料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等级证书。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关方面经营范围。(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至鄞州教育中心东大门综合楼205室领取。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仍未递交标书者,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2.开标定于2019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教育中心东大门综合楼202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4-88121139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