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南第一小学2023年办学方案听证会的报告

作者:鄞州教育网   日期:2023-04-28   来源:鄞州教育网


有效解决首南街道小学教育资源短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问题,将于2023年秋季启用YZ09-04-g3地块校区,即首南第一小学西校区(以下简称“西校区”)。首南街道办事处会同鄞州区教育局开展资料收集、方案研究、征求意见、修改优化等各项工作后,提出了首南第一小学2023年办学方案。为进一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拟出台办学方案合理性,首南街道办事处首南街道教辅室组织,区教育局共同参加,2023年4月17日下午,鄞州区委党校鄮城厅会议室召开了首南第一小学2023年办学方案听证会。

一、基本情况

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员29名,其中一名听证参加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听证权利,实到听证代表28名,包括学校代表1名,学生家长代表17名,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人员代表6名,“两代表一委员”3名,专家代表1名。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一是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人员名单和听证会纪律;二是由听证陈述人就听证事项内容、有关背景等进行说明;三是听证参加人依次对首南第一小学2023年办学方案陈述各自意见或建议,提出事实、理由和依据;四是由听证主持人对本次听证会进行简要总结,听证参加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

二、听证意见

听证参加人员对首南第一小学2023年办学方案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利弊分析,既指出办学优势,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具体如下:

1.有代表指出,西校区的投入使用,有利于解决首南第一小学教育资源短缺的现实问题;采用分段办学方案,避免了每年数量众多的学生、教师被分流,学校可以集中资源调派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开展优质的教育教学,有利于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有利于做优首南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品牌。

2.有代表指出,2023年秋季新一年级学生整体到西校区就读,通过三年时间形成东、西校区分段办学的模式目前已入读首南一小东校区的学生继续在原校区就读至毕业,符合两个校区硬件设施及校园环境特色,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提升和全面发展。目前高年级段学生已经适应了老校区的环境和学习生活,换校区需要孩子重新适应环境,不利于孩子们学习成长;而新一年级学生本身处于从幼儿园到小学生活的过渡时期,崭新的校园环境、完善的教学措施,更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内驱力。因此支持分段办学方案一即新一年级到西校区就读的方案。

.有代表指出,采用分段办学方案会造成部分学生上下距离变长、家长接送负担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增大等问题,尤其是部分“多孩”家庭面临“两头接送”的问题,因此反对分段办学方案,要求就近入学。

.有代表指出,质疑西校区环保达标问题,担心影响入读孩子的身体健康,要求强化落实第三方环保检测,并由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有代表指出,在首南一小泰安校区搬迁方案还未明确的前提下,难以就新一年级入读西校区还是高年级段入读西校区做出选择;提出坚决反对与非首南户籍、无首南房产、无首南一小学籍的孩子以任何形式“混读”;要求公布首南一小2023年所有新一年级生的户籍、房产证明等。

三、答复反馈

针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首南街道办事处会同鄞州区教育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对各方意见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听证会相关意见建议,作如下反馈:

(一)关于代表提出的分段办学方案会造成部分学生上下学距离变长、家长接送负担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增大等问题。对此,首南街道办事处已上报区政府,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增配上下学时段路面交通指挥力量,增设“护学岗”,最大程度保证交通通畅、安全;二是会同交警等部门现场踏勘,计划对现状部分上下学区间路段进行改造提升,改善通行条件,力争今年秋季开学前完工。积极对接区相关部门,加快金峨路、中惠路道路施工,力争金峨路(它山堰路至石家机耕路段)今年秋季完工,中惠路(宁南南路至石家机耕路段)2024年完工,届时东西校区之间通行距离将大大缩短;三是西校区设置便利的地下私家车接送系统,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四是对接公交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缓解较远学生上下学通勤问题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西校区环保问题。目前该学校工程进度良好,预计5月底6月初可以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交付后,学校在开办准备过程中,选用符合学校环保要求的材质,同时做好通风晾晒、必要时进行技术除醛等工作。同时学校会高标准落实第三方环保测,届时还会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三)关于代表提出的坚决不与泰安校区学生“混读”的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样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鉴于部分家长对于泰安校区搬迁安置的意见比较集中,首南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教育局,已就该问题上报区政府,正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四)关于部分代表提出的公布首南一小2023年所有新一年级学生的户籍或房产证明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公布录取结果,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但对不合理的要求,不予采纳。

特此报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教辅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