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轮第一批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甬鄞教督〔2015〕286号

作者:督导科   日期:2015-11-13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全区各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浙基教〔2009〕47号)和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意见》(甬鄞教督〔2010〕7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三轮第一批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现将开展第三轮第一批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总体要求,努力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自主、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逐步形成办学特色。

二、评价对象

列入区第三轮第一批发展性评价的学校为已完成上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高中、初中和点校以上小学,共计60所学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评价内容

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指标”由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范要求制定,体现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对基础性指标实行定性评定,即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各类学校的基础性指标内容详见“区教育网——教育督导——工作用表下载”栏目。

“发展性指标”由学校按照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制定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把发展规划中具体目标分解并形成“发展性指标”。发展性指标的设定必须与学校发展规划中的具体目标相对应。发展性指标反映的是学校在实施发展规划过程中发展目标的达成度,因此对发展性指标实行定量评定,即采用百分制。发展规划及发展性指标内容参考样本详见“区教育网——教育督导——工作用表下载”栏目。

四、实施步骤

(一)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论证

学校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及自身实际,发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要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切实可行,体现自主性和发展性。学校三年发展规划须经教代会通过并在学校公布。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须经专家论证,发展规划的论证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发展规划论证报告须交区教育局督导科备案。规划论证报告样本详见“区教育网——教育督导——工作用表下载”栏目。

(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

学校应将发展规划中的具体发展目标分解成年度工作目标,并分别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实施。区教育局将定期了解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导部门和责任区督学要定期对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实施情况进行随访督导。

学校要对发展规划实施绩效进行自评,建立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的形成性评价制度,每学年自评一次,对基础性指标与发展性指标的达成度作出价值判断,并运用评估结果调整发展规划,改进学校管理,完善学校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绩效的终结性评价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绩效的终结性评价,以督学责任区和区教育局为主组织评价。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年限期满后,采用绝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学校近三年来规划实施情况、整体发展态势和目标达成度进行全面的价值判断,对学校的发展状况做出客观评价,为学校制定新的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落实职责。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是新时期学校校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学校管理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工作。省教育厅已经把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列为对县(市、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教育现代化区评估的必备条件。市教育局也把这项工作列为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是推进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保证,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建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学校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方法要求和实施步骤。要依据区域教育发展形势、校情、办学理念等要素科学制订学校发展规划。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促进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的落实,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

(二)规范程序,科学评价。区教育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校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校要把校本自评作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促进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校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阶段自评制度,准确设定自评标准,严格规范自评程序,实现诊断、整改、提高的自我完善机制,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互动的发展性评价机制。

(三)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局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通过教育政策、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教育督导等行政手段,对学校实行依法管理,重视对规划的指导与过程管理,为学校按规划达成目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把学校发展中的有关工作与有关科室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挂钩。督导科及责任区督学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发展性评价的研究,开展规划制定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合作,对学校实施规划的过程进行监控,真正达到服务学校发展的目的。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发展性指标及规划论证报告一并于本学期(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之前报区教育局督导科审核备案,通过信息平台发给局督导科丁才龙老师,87525010。

附件:列入鄞州区第三轮第一批发展性评价的学校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