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育局机关和区属学校(单位)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鄞教党〔2016〕19号
作者:鄞州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区属学校(单位)党支部(党委、总支),机关党总支部:
现将《关于在教育局机关和区属学校(单位)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关于在教育局机关和区属学校(单位)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在教育局机关和区属学校(单位)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区教育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向区属学校(单位)派出督导组,对整个活动进行具体督促指导。现就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职责
了解掌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时向被督导学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参加被督导学校(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参加指导被督导学校(单位)专题学习讨论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分析存在问题,跟踪督查解决情况;传达省委、市委、区委和局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及时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督导内容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
1. 是否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或具体落实办法。
2. 是否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学习教育进行周密部署。
(二)学习教育组织保障
1. 是否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
2. 是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3. 是否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保障必要的时间、场地、经费等。
(三)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1. 是否因地制宜地制定学习计划或行事历,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
2. 是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围绕“三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
(四)创新方式讲党课
1. 是否制定详细的党课计划,开展“以学党章严党纪”为主题的“基层书记讲党课”活动。
2. 是否邀请党校、讲师团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代表等到学校(单位)讲党课(此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是否年底前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党性分析,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 是否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2. 是否依据“锋领指数”考评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
3. 是否对“锋领党员”予以表扬;是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置。
(七)立足岗位作贡献
1. 是否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2. 是否深入开展“三争三学”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是否大力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帮助。
4. 是否开展“三培养”活动,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综合素质。
5. 是否开展“重温誓词、牢记宗旨、做合格党员”集中宣誓活动。
(八)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1. 是否对党员教师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
2. 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九)领导干部作表率
1. 是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2. 是否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三、督导方式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将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督导。10月下旬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各督查组要形成督查书面报告,上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结果将作为各基层学校(单位)党组织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 严格把关。吃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讲原则不讲关系,讲规矩不讲面子,做到“五个不放过”:实施方案不管用的不放过,学习讨论不聚焦的不放过,讲党课不认真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2. 勤督实导。全面掌握被督导学校(单位)学习教育动态。围绕专题学习交流、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关键环节,深入被督导学校(单位),认真做好督查指导。发现与局党委要求不符、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坚决纠正,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要求标准不降低。对带有政策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把握政策界限,重大问题及时反映。
3. 抓好整改。要求被督促学校(单位)真查问题、查真问题,逐人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改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抓一件成一件。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严明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纪律规定,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以模范行为做好督导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