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甬鄞教党〔2017〕17号
作者:鄞州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总支: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为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一)制定方案。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密联系自身岗位,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要求,及时作出部署,着力抓好落实。
(二)全面发动。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在全方位动员的基础上,做到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全覆盖、零遗漏。要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大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丰富形式,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覆盖
(一)迅速传达学习。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主要形式,在12月上旬之前,迅速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会,确保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要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十八届中纪委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内容分专题开展学习座谈讨论,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大会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广泛宣讲宣传。局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三走访三倾听”主题活动,主动对接联系学校,讲一次专题党课,深入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讲工作。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在所在支部上党课,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对接区委宣讲团,按照区委要求落实好区委宣讲团到我系统宣讲。组建由本系统宣讲骨干组成的微型党课宣讲团,分赴基层学校(单位)开展宣讲。举办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培训。
(三)多种方式学习。在直属学校(单位)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与我”主题征文比赛,在征文基础上按照中央要求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原文学习基础上,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党员教师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各学校要以专题辅导、微型党(团)课、主题班会、图片展览、专题讨论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积极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凝心聚力,进一步推动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创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一)扩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发挥好鄞州教育网、鄞州教育党建网、鄞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单位)网站、电子屏、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宣传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意义和历史贡献,宣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道路和战略部署,宣传我区教育系统对党的十九大的热烈反响和学习情况,宣传各学校(单位)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反映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以此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热潮,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
(二)发放学习资料。各学校(单位)要尽快发放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单行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辅导读物,确保学习资料迅速到位,做到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人手一册。
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和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宣传与德育科。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