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正始中学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正始中学新建综合楼及配电房扩容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16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村(正始中学内)
项目规模: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633平方米;学校配电房装机容量由630KVA扩容至1000KVA,并新配置一台500KVA发电机。
项目总投资:291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批准的立项报告,对前期工作、施工建设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总证办理及资料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及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类或工程造价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相关信息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或宁波市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06)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形 式: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开标现场,交于招标人,退还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学府路5号教育服务综合大楼二楼213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正始中学;
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埕窑路1号;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0574-88064856。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经办人:沈滋炜、杜建江
电话:0574-87298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