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日期:2018-03-19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彰显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全面推进我区学生资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8〕5号)和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甬教管〔2018〕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组织参加“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风采推荐宣传活动请各单位重视本次推荐活动,深入了解、挖掘学生资助典型人物和故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及条件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1个人或团体均可;

    2在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成绩卓著,得到群众高度评价,社会广泛认同;

    3真情奉献爱心,坚持服务经济困难学生,帮助解决和改善其生活、学习等实际困难,促进其成长成才。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1主要讲述团体或个人关爱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捐资助困,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

    2内容要求真实可靠,亲切可读;

    3语言要求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详略得当,结构匀称。

二、推荐及报送要求

    1、推荐方式:

    各校推荐一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或一则“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我中心将择优推荐报送至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材料报送要求 :

    “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报送材料要求:2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简介及20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事迹,行文人称不限。

    “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报送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的助学事迹,行文人称不限,人物、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须具体明确。

三、材料报送方式

    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的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报送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炜伟,联系电话:88121150,680115联系地址:鄞州区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教育综合楼二楼2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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