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鄞州区内,且所在家庭处于中等收入水平(不含)以下的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二、具体内容(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办理方式
户籍地就近鄞州银行营业网点。
资助热线:0574-88121151 88121158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西路567号鄞州教育中心2楼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后勤保障与信息管理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