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鄞州区幼儿园心理健康活动优质课评选的通知
甬鄞教科〔2021〕6号
作者: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3-05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幼儿园:
鄞州区幼儿园心理健康活动优质课评选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具有心理C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幼儿园心理专兼职教师。每园限报1名。
二、评选主题
此次评选主题导向为积极心理健康教育,课题自拟。
三、评选程序
1. 报名。参赛选手于3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上交《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学设计方案》及推荐表(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给区教科室方雪芬老师(钉钉号:fangxf1230)。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 初赛。区教科室和区指导中心视报名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初评,确定若干教师于3月19日前进行初赛,初赛采用说课形式进行,每位教师说课时间10分钟。具体另行通知。
3. 决赛。根据初赛结果,确定若干名教师,于3月下旬进行鄞州区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质课决赛,决赛采用现场上课形式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区教科室将依据决赛成绩,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宁波市第十三届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质课评选。
请有关学校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按时上交设计方案。
联系人及电话:韩老师(88121165,652680)、方老师(88121100,667076)
附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学设计方案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鄞州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