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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鄞州区第六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的通知

鄞教科【2021】17号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学校(幼儿园):

为鼓励一线教师扎根现场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结合市教科所工作和要求,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决定启动第“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与宁波市第“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立项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资格要求:普高、职高、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线教师,申报者只能是个人。

2.课题需突出一线课程与教学特点,侧重实践探索。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因故延期,最多延期时间为一年。课题立项两年后仍不能结题的,做撤项处理。

3.课题选题可参考四个研究方向:A.课程,B.教法,C.学法,D.评价。

4.鼓励成果创新,多样式表达,教育理念鲜明,侧重实际操作,理论反思渗透于实践过程。

5.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申报者资格把关,对选题认真评选申报数额见附件120219月15--19上传至“鄞州教育--应用平台--科研项目”(平台关闭时间为19日下午15:00),逾时不予受理。

6. 在区级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20个项目申报市级第“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立项(届时另行通知)。申报时具体要求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必读

7. 以学校和集团为单位按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149387880@QQ.com。

8.联系人:鄞州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5号楼10楼1023室 周怡(移动虚拟号680155)。



      附件1:申报数额.doc

      附件2:申报要求补充说明--必读.doc

      附件3:汇总表.xls

      立项名单.xls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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