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鄞州区第六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的通知
鄞教科【2021】17号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学校(幼儿园):
为鼓励一线教师扎根现场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结合市教科所工作和要求,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决定启动第六届“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与宁波市第六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立项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资格要求:普高、职高、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线教师,申报者只能是个人。
2.课题需突出一线课程与教学特点,侧重实践探索。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因故延期,最多延期时间为一年。课题立项两年后仍不能结题的,做撤项处理。
3.课题选题可参考四个研究方向:A.课程,B.教法,C.学法,D.评价。
4.鼓励成果创新,多样式表达,教育理念鲜明,侧重实际操作,理论反思渗透于实践过程。
5.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申报者资格把关,对选题认真评选(申报数额见附件1),于2021年9月15日--19日上传至“鄞州教育--应用平台--科研项目”(平台关闭时间为19日下午15:00),逾时不予受理。
6. 在区级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20个项目申报市级第六届“课程与教学专项课题”立项(届时另行通知)。申报时具体要求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必读。
7. 以学校和集团为单位按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149387880@QQ.com。
8.联系人:鄞州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5号楼10楼1023室 周怡(移动虚拟号680155)。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