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实现教育共富,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宁波市第二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计划(2021-2023 年)》(甬教人〔2021〕13 号)等相关文件,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申报对象
类别:乡村教育振兴课题; 对象:宁波乡村学校教师。
二、申报主题
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数量与要求
符合申报要求的学校每校限报1项,择优推荐10项课题参加宁波市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课题申报者需填写《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 )。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因故延期,最多延期一年。课题立项两年后仍不能结题的,做撤项处理。
四、申报形式与时间
采取线上申报形式,请于12 月 26 日下午3点之前将课题申报表上传至将“鄞州区科研平台”,选择“课题管理”中“立项”栏目中选择该申报计划进行填报。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665094。
附件:《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书》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