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鄞教科〔2025〕8号

作者: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日期:2025-03-13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直属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5〕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征集鄞州区2025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区教育系统的所有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均可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报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 课题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或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的;

(3)课题主持人还在承担同级或上级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区级及以上课题申报中立项的。

二、选题要求

1.选题方向。规划课题选题要求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区教育局中心工作,重点关注:教育强国建设、科学教育实验区建设、“教联体”机制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协同机制、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教育数字化改革、“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等研究,努力破解教育改革与发展难题。2025年度宁波市教科规划课题申报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可供参考。

2.论证设计。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注重把握现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3.研究周期。区级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要求在20273月前完成结题。

三、申报数额

规划课题立项按各校(园)班级规模申报。具体数额分配如下:

1.中小学:12班及以下的限报1项,13-29班的限报2项,30-49班的限报3项,50班及以上的限报4项。

2.幼儿园:10班及以下的限报1项,11-19班的限报2项,20-29班的限报3项,30班及以上的限报4项。

3.成人学校及其他单位:限报1项。

对只重视课题立项而忽视课题结题的个别学校(幼儿园),区教科室将给予限制,削减指标。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由各学校(幼儿园)、单位的教科主任负责填报。填报路径:鄞州教育网/应用平台/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立项/“进行中的立项申报计划”,点击“2025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提交申请。填报时请关注提示符,带※ 的为必填项。课题类别选填“鄞州规划”在上传“申报盲评文本”(详见附件2时,上传文件格式为word文件或pdf格式,上传的电子文件名务必为课题名,全文中不能出现申报单位名、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填报无效。全文限5000字内。

同时,将《2025年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的电子稿浙政钉发送给区教科室朱佳娴

2. 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31日11: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申报汇总表也请在此截止日期前发送。

3. 后续报送

区教科室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择优推荐市级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市级课题申报届时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有关学校(幼儿园)、单位如有申报市级课题意向的,请及早与教科室联系(方老师88121116/666180,老师88121117/660369),以便做好详细的前期论证。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5313


附件1:2025年度宁波市教科规划课题申报选题指南.docx

附件2:拟上传的“申报盲评文本”要求.docx

附件3:2025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