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评选鄞州区第二十三届(2024—2025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通知

甬鄞教科〔2025〕11号

作者: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日期:2025-05-07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直属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为总结推广先进教改经验和科研成果展示、提升我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决定举行鄞州区第二十届(2024-2025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20241月至20255月完成的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不受数额限制均可参评已在省、市级获同类奖项和已在区级参评同类奖项的除外。

2.本次参评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分三类:①报告类,指课题研究报告,含经验总结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行动研究论文等;②实物类,诸如教育专著、校本教材、自制教具、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等;③推广类,在近5年(2021年起)获得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规划课题,且有2年以上推广经历的总结性推广报告。

二、评选过程

1.初审:由区教科室负责初审,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

2.评:由区教科室委托专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线上评价。

3.终审:由区教科室组织专家和教育局领导进行终审。

4.公示:评奖结果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教育局正式发文公布。

三、提交办法

1.报告类成果的评审材料由各学校(幼儿园、单位)教科主任(教科负责人)在20256月2—6月27日(截止15:00)通过“鄞州区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如课题还未结题的,须先完成结题,再申报成果。具体的操作要求,请各教科主任阅读浙政钉群内文件《关于征集和评选鄞州区第二十届(20242025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补充通知》。

2.实物类成果和推广类成果的评审材料(一式一份)线下提交(截止20256月27日),并提供盖章的纸质申报表(见附件),地址:鄞州区四明西路567号,鄞州教育中心312室。

联系方式:方老师88121116/666180,朱老师88121117/660369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55月7

鄞州区第二十三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实物类、推广类)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