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出台
作者:鄞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05-11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记者昨天从区教育局获悉,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加分(降分)类别分政策性降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两大类,政策性降分指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竞赛获奖类加分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宁波市或浙江省)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对获得一定奖项或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加分录取。
区教育局明确规定,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可凭区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区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2012年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凭师级政治部证明、现役军人证件及户口本);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及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直接从事飞行或潜艇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 (需提供父母相应证书和师级政治部证明)。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现役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革命烈士子女(凭区民政局证明),加20分投档。
2009年9月1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参加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指所有项目),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参加由省教育厅举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参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汉字纵横码输入比赛,获一等奖的加6分。
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加分分值分别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两大类别加分合计不得超过20分 (含20分)。自2012年6月13日始及以后参加中小学生汉字纵横码输入比赛的获奖学生将不再享受中招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