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范

作者:毛科达   日期:2011-08-30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特制定了《鄞州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范》。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一、      学校按月报鄞州区教学仪器管理站(以下简称教仪站)“鄞州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申请表”和项目采购详单。

二、      教仪站对学校上报的项目采购详单依据政府采购法规严格进行审核。

三、      待本月所有采购项目审核完成,教仪站相关人员汇总本月采购项目并报区采购办,参加由区采购办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      具体项目开标必须通知相关学校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招标,做到开标过程公开透明。

五、      学校完成项目建设,坚决依据区采购办意见进行验收(10万以上项目由区质检中心负责验收,10万以下项目由学校自行验收)。

六、      教仪站凭验收文档和采购相关资料进行相应付款操作流程。

七、      对相应文档存档,方便以后查阅,同时完成本次采购流程。

本操作办法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鄞州区教学仪器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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