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2024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日期:2024-01-23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 2024 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5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转发通知要求,我中心将组织此次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方向:

      结合《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 年)》的重点任务,建议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数字化教育教学创新、教育数据开放服务和教育网络安全保障等。

      二、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 2 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 1 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省重点课题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如承担过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单列或认定性课题,开展相关研究并已经结题的,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专业场馆(综合实践基地、学习空间、学科教室等)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 2 人以上的、1 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省级部门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第一部分的基本信息表与研究方案分成两个文档提交,研究方案里不允许出现研究人员的个人和单位信息;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电子文档以课题申请人“单位+课题名称”命名。

   (二)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和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报至我中心,未按以上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沈灏,联系电话:88121139,教育短号:680698,地址:鄞州区四明西路567号613室。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4年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