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作者:鄞州教育网   日期:2024-05-17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源开发类别及申报、建设要求

(一)教材配套资源

1.体系化教学资源包之现行教材

面向中小学教师,围绕小学、初中各年级各学科现行教材的部分节点(节点目录以平台公布的为准)建设资源,供学生自主学习。原则上每个节点限3位教师申报,每位教师限申报1个节点。一个节点如有多个课时,需分别制作多个微课,最多不超过3个课时。每课时配套教学资源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含参考答案)和必要的实验演示视频。

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校及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校须承建一门教材配套类课程。

(1)申报阶段:现行教材资源于5月15日-5月20日通过平台活动专栏完成节点申报(后续将视节点资源建设情况开放申报)。

(2)建设阶段:现行教材承建教师于7月15日前完成所申报节点的资源建设并及时上传平台。

(二)在线教学服务资源

1.网络同步课程

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的教师个人。教师结合校内教学进度制定教学计划,设计主要学科能力提升和学科拓展类教学资源,开发不少于12个课时的教学视频和相关教学资源,招收并指导不少于30名互联网学员完成课程学习。

(1)申报阶段:5月-6月,教师在线参与课程建设主题申报,通过地市审核的教师将获得开课权限。

(2)建设阶段:课程建设和结课时间截至10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课的课程纳入评审。

2.社团教学课程

面向学生社团空间、区域讲师社团空间的建设团队,每个课程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围绕五育主题、师训主题,制定学习项目,开发不少于12个课时的教学视频、课件等课程资源,并设置学习任务,每个项目指导不少于100名学习者完成在线学习。

(1)申报阶段:5月-6月,学校参与社团空间建设,获得开课权限。

(2)建设阶段: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教师个人或团队组织开展社团教学课程项目设计、建设和应用推广,完成《课程建设申报方案》填写(附件1)及相关材料上报,通过社团空间开展社团项目。

(3)应用阶段:10月31日前,课程建设者撰写不少于800字的社团教学课程建设应用案例,并通过活动页面提交。

(三)专题教育资源

1.课后服务拓展课程

面向中小学教师个人、教师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或社会机构。围绕品德修养、科学创造、体育运动、艺术育美、劳动实践五大类建设课程资源,内容要求有别于课堂教学资源,培养学生的专项特长。每门课程10-15个课时,每个课时内容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习任务单。

(1)申报与建设阶段:5月-7月,建设团队(或个人)于7月31日前通过平台活动专栏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1),以及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和全部课程视频。

(2)市级推荐阶段:各设区市于8月15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推荐。

(3)省级初审和应用阶段:8月31日前,省级组织专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设团队(或个人)修改完成后,于9月开始陆续开展线上应用。

2.实践教育课程

面向中小学校、实践基地及管理部门教师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可围绕综合实践(重点开发科学探究、生命生存、志愿服务主题)、劳动实践(重点开发农业生产体验、职业技能教育主题)、研学实践(重点开发工程科创、传统文化、军事国防主题)三个类别建设实践教育系列课程。每门课程10-15个课时,每个课时内容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习任务单与学习评价设计。

申报与建设:建设团队在5月-7月期间通过平台活动专栏下载建设模板,完成课程内容建设,于7月31日前将《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1)和所有课程资源上传活动平台。

3.校园影视节目

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及学生(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围绕校园文化专题片、校园微电影两个类别开发校园影视节目,专题片时长3-5分钟,微电影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校园文化专题片以“一校一品”的形式,展现学校特色、展示学生风采。校园微电影以“我和我的老师”主题为主,其他主题为辅。参加过往届精品数字教育资源校园影视活动的作品,不得申报参加本次活动。

申报与建设:申报校园影视节目的团队或个人,于7月20日前通过活动专栏完成影视资源和《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1)在线上传。

二、组织实施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的申报及推荐流程均通过之江汇互联网学校的“2024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专栏(网址:https://jphd.zjer.cn)进行,数字教育资源技术规范详见附件2,其余资源建设要求详见活动专栏。

本次活动由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工作职责如下:

装备中心:负责解释数字资源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做好开发活动的技术指导;负责作品上传督促工作;负责组织技术评审。

教育学院:发动教研力量推荐遴选优秀教师团队、优质教学资源,指导开展精品数字教育资源交流与展示活动;负责组织教学内容评审。

(二)应用推广

本次活动所有入选作品通过之江汇互联网学校(网址:https://szyx.zjer.cn/)平台发布,供师生选用,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等组织的相关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出版,面向全国推广。

省级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可以作为市级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参加本次开发活动的所有作品,凡被录用为 2024年省级精品(优秀)资源,颁发宁波市精品数字教育资源一等奖;凡被录用为 2024年省级资源,颁发宁波市精品数字教育资源二等奖。凡被录用为宁波市精品(优秀)数字资源,颁发鄞州区精品数字资源一等奖。

入选的省级教材配套资源将根据资源质量、学习人次等情况省中心予以一定的建设经费。入选的省级在线教学服务资源、专题教育资源将根据资源学习应用情况纳入省中心数字教育资源按用付费。

三、注意事项

(一)活动须知

1.之江汇互联网学校将实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并提供资源相关模板下载。

2.各承建单位和个人均须使用资源建设负责人的师训平台账号完成网络操作。作品信息以平台录入资料为准,同一资源不重复申报。

3.参加活动的数字教育资源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内容要确保科学严谨,注重制作规范。资源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注明出处和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作者须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出版发行权,并授权活动主办方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等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征集、交流、评选等活动。

(二)联系方式

1.装备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88121139。

2.教育学院:各学科教研员。

附件1-课程建设申报方案.doc

附件2-数字教育资源技术规范.pdf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鄞州区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