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的通知
作者: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15-06-23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单位:
创建学习型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创建学习型社会过程中,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农村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国农村各地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学习型组织案例。为了全面推进农村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工作,加强各地农村学习型组织建设经验交流和推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农村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组织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推荐申报活动。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学习型乡镇(街道)
2.学习型村(居)
3.学习型乡镇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组织健全。成立学习型组织创建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2.参与广泛。有效执行学习计划,人员参与广泛,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3.保障有力。落实专项经费,具有相关专兼职人员,学习环境较好,能够满足学习者需求。
4.效果显著。学习型组织创建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社会声誉良好,居民满意度高。
三、申报要求
1.填报《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申报表》。
2.报送一份内容详实的案例材料(3000字左右,电子版)。
案例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概况,围绕学习型组织创建主题,介绍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成效展现、分析启示、建议展望等。
3.有条件的可以同时报送视频文件。
四、其它事项
1.每个省份推荐10家左右,各示范县、工作站也可结合当地情况进行推荐,主办方将组织全国农村成人教育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每个类型优秀学习型组织各评选100家,并给予表彰和宣传。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30日。
2.申报评审费用500元,汇款单位:扬州市江都区社区教育志愿者协会,开户行: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支行,帐号:3210880511010000004329,并将汇款单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姜爱军(副主任)
联系电话:010-57435240、18513270515
邮箱:nccrjy@163.com,网址:www.nccrjy.cn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社区学院210室。
创建学习型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创建学习型社会过程中,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农村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国农村各地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学习型组织案例。为了全面推进农村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工作,加强各地农村学习型组织建设经验交流和推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农村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组织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推荐申报活动。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学习型乡镇(街道)
2.学习型村(居)
3.学习型乡镇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组织健全。成立学习型组织创建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2.参与广泛。有效执行学习计划,人员参与广泛,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3.保障有力。落实专项经费,具有相关专兼职人员,学习环境较好,能够满足学习者需求。
4.效果显著。学习型组织创建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社会声誉良好,居民满意度高。
三、申报要求
1.填报《全国农村优秀学习型组织申报表》。
2.报送一份内容详实的案例材料(3000字左右,电子版)。
案例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概况,围绕学习型组织创建主题,介绍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成效展现、分析启示、建议展望等。
3.有条件的可以同时报送视频文件。
四、其它事项
1.每个省份推荐10家左右,各示范县、工作站也可结合当地情况进行推荐,主办方将组织全国农村成人教育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每个类型优秀学习型组织各评选100家,并给予表彰和宣传。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30日。
2.申报评审费用500元,汇款单位:扬州市江都区社区教育志愿者协会,开户行: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支行,帐号:3210880511010000004329,并将汇款单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姜爱军(副主任)
联系电话:010-57435240、18513270515
邮箱:nccrjy@163.com,网址:www.nccrjy.cn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社区学院210室。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农村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农村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