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 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宁波鄞州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
区)社区学院:
根据《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2017 年工作要点》(浙社教
〔2017〕4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 年度省社区教育规
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7 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主
要围绕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学术前沿和重点现实问题开展,可重点
关注社区教育治理、老年教育内涵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等研究。
次课题申报不设立指南,研究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特
长,自行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以上的行政单位或办学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比较丰富的学术资
源和研究实力,且能够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并承诺信
誉保证。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学术道德修
养,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学术道德规范。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确能担
负实质性研究任务,有开展研究的时间和质量保证,能按计划按
时完成课题研究。
3.课题申报倡导团队合作,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省市县联
动,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课题组。
4.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
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
题组;往年立项的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立
项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其它级别课题。
三、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
表》(下称《课题申报表》)、《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计论证
(活页)》(下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
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不得不出现时一律用××代
替,否则不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