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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及到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宁波鄞州电大工程学院 郑骐   发布时间:2016-09-09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不断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现将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验收与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申报

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项目各申报单位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现有条件和区域发展要求,认真进行项目的遴选和论证。重点实验项目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对宁波的社区教育能起到一定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一般辅导项目选题宜小,要着力在服务与提升上做文章,着重解决满足市民身边学习需求等实际问题。实验项目核心在实验,重点在创新,关键在成效,忌为项目而项目,为实验而实验。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认真选项,如实填写《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一般辅导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申报单位的完整实验方案。若申报宁波市社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需要进行立项答辩。

    二、关于2016年宁波市到期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验收

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验收工作以《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以实验项目中期检查为参考,本着“以检查促自查,以检查促落实,以检查促发展”的原则,把自查和随机检查有机结合,切实完成实验项目承担的各项任务,发挥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社区教育内涵发展。

验收范围:2014年立项的7个二年期重点实验项目(含1个延期项目)、16个二年期一般辅导项目和2015年立项的5个一年期重点实验项目、13个一年期一般辅导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验收程序:每个实验项目实施单位应填写《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提交实验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实验成果等材料。申报评选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的单位还需要参加验收答辩。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稿),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集中报送的方式于4月29日前报送至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宁波社区大学)终身教育处(宁波市文教路1号)。联系人:鲍炜雯,电话87227272,邮箱:104968197@qq.com。市教育局将邀请专家进行验收评审,最终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对立项实验项目和优秀实验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立项及验收答辩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进一步提高 思想认识,把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与工作创新相结合,把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与创品牌相统一,在实验中多出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为推动我市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申报表

2.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一般辅导项目申报表

3.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验收名单

4.2016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验收申请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


抄送:宁波社区大学。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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