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6-06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我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2017年春季申报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2017年6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三、领取地点:鄞州区教育局四楼4112室(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四、 领取要求: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领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领,则需一并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领取。若有疑问,请咨询:87525742。
附: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鄞州区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