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城区中心小学钢结构雨篷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校安办 发布时间:2013-08-20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新城区中心小学钢结构雨篷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新城区中心小学校园内
项目规模:新建五个钢结构雨篷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教师楼后走廊钢雨篷、汽车坡道钢雨棚、体育馆走廊钢雨棚、自行车棚钢结构、教室外楼梯钢雨棚的钢结构制作安装、涂刷油漆、预埋件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暂估):约132476元
标段划分: 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开工报告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报名表、交易证(IC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A、B、C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可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需符合“鄞交管办法[2012]1号”文件精神,格式自拟)。(4)其他特殊要求资料: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有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2日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鄞州区天童北路1501号麒麟大厦北楼207室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鄞州区教育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5楼51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鄞州教育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地 址:鄞州新城区中心小学校园内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1377700037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童北路1501号麒麟大厦北楼207室
联 系 人:叶滨、陈磊
电 话: 28851182
传 真: 28851183
2013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