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甬鄞教基〔2020〕46号)规定,落实民办学校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蓝青学校、蓝青小学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名单公布如下:
蓝青学校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名单.xls
蓝青小学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名单.xls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
主办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本站域名:www.nbyzedu.cn 浙ICP备05018215号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8.0版本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