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行政 >> 公示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作者:鄞州教育网 日期:2021-08-25 来源:鄞州教育网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25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鄞州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943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