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拟确定刘琪丹等24位同志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现将上述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可直接向区教育局反映这些人员的评审推荐资格或师德表现等情况。为便于核实,反映情况务请署具本人姓名及所在单位,我们将严格保密。
通信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编:315100)。
联系电话:89189436。
附件:附件:2024年拟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xls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