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科研 >> 教科信息

关于做好浙江省(2015-2016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校(园))教科室:

根据浙教科院2017〕2 号、浙教规办〔2017〕1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开展浙江省(2015-2016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2.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市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

3.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二、评选条件:(请见附件1)

三、申报数分配

1.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各区(县、市)可各推荐1个;

2.教科研先进集体:鄞州区推荐2个;

3.教科研先进个人:鄞州区推荐4个。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根据申报项目,对应填写《申报表》(请见附件2、3、4)各一式七份。

2.如有少量重要附件(证明材料),可在《申报表》指定处直接扫描打印合订(也一式七份)。

3.如有大量附件,可随附复印件一式一份,单独合订成册,并在上述《申报表》的左上方注明“有附件”。其中有专著的,则只要提供专著封面、目录、封底及专著内容简述报告,和本条所述的其他材料一并合订成册,无需提交专著原书。

4.《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名一律为“宁波市鄞州区XX校(xx人)申报省教科先进集体(个人)”,连同汇总表电子稿(请见附件5),一并发到鄞州区教育局信息平台“教科室舒家华”。

5.本区的推荐工作由区教科室组织(含江东教科室),各类申报表的电子文档报送的时间为7月底之前,被正式推荐并得到教科室的电话通知后,再向区教科室正式提交纸质文稿,由区教科室负责呈交至市教科所。

五、评选办法

先经区教科室推荐,再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科学研究所进行初审,后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最终由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并发文公布。

希各校做好推荐工作,并及早与区教科室取得联系(联系人:舒家华、陈仁朝)

附件:

1.浙江省(2015—2016年度)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2.浙江省(2015—2016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

3.浙江省(2015—2016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4.浙江省(2015—2016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5.申报浙江省(2015—2016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附件请在下载区打包下载

鄞州区教育局教科室

2017年6月19日

 

浙江省2015至2016年度教科先进申报条件和申报表


主办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本站域名:www.nbyzedu.cn 浙ICP备05018215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8.0版本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