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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首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019年度)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梳理、总结和宣传2019年度宁波市教育的重大事件和成功经验,根据宁波市“开展首届宁波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019年度)征集工作”通知,开展我区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9年度本区、本校(单位)教育改革创新实践的成果、亮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征集对象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三、征集标准

1.真实性。案例应符合中央、省市教育工作大政方针,要来源于教育改革实践探索,客观真实。

2.创新性。要围绕2019年度区域教育发展重点、难点、热点,在改革理念、工作模式、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充分反映首创精神。

3.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相关工作要对本地、本校(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得到了上级充分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4.典型性。选送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破解我区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具备一定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征集安排

1.报送主体。区教育学会负责本辖区案例征集、汇总和报送工作,以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事件、案例为主。报送的重大事件、案例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写作要求

(1)文字精炼,文风鲜活,突出重点亮点,体现特色,数据和事例应翔实准确(应提供最新数据),有针对性和可借鉴性。

(2)标题特色鲜明,正文前应附重点、亮点摘要。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使用三号仿宋GB2312,字间距28磅。标题下方居中位置请用三号楷体注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个人、集体名称,并署联系方式。

(3)案例篇幅一般在500字左右。

五、征集要求

请各校(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首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019年度)”电子版发送至鄞州区教育学会信箱:nbyzjyxh@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一并寄送(地址:鄞州区教育中心综合楼306室鄞州区教育学会秘书处收)。

鄞州区教育学会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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