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鄞州教育网   日期:2019-03-15   来源:鄞州教育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甬教装电〔2019〕6 号《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宁波市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实现“一校一师一人一空间”目标,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普及。以“互联网+教学”为主题,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一批优秀网络空间。

二、活动对象

之江汇教育广场(含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注册的教师、适龄学生和各级各类学校空间用户。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1月。

四、申报条件

(一)教师特色教学空间

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小切口、深应用”,一个空间一个教学主题,利用空间(尤其是空间移动端)积极开展网络教学、资源共享、备课授课、家校互动、在线辅导等活动,并总结提炼形成典型应用案例,为全区教师网络教学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范例。

(二)学生优秀学习空间

适龄学生(小学四年级及以上)根据自身学习与生活需求进行网络学习空间的个性化创建,利用空间参与课内外教学活动、研学活动,记录成长过程,展现学习成果、网络课程等,使网络学习空间成为中小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活动的阵地。

(三)网络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

学校为师生营造泛在网络学习环境,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让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物理学习空间的融合互动。

五、组织实施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评审和市级推荐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教师特色教学空间

1.活动报名

4月10日开始,教师可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移动端活动专区,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活动专区等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特色教学空间评比活动,填报内容在区级审核验收前均可修改。报名截止时间为 5月10日。

鼓励2015-2018年度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特色空间、市级百千万工程的优秀教师空间的老师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2.建设应用

4月10日至9月10日,教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的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1)。期间各校可自行开展交流与应用推广。

3.推荐上报

9月10日前,各校根据开展情况,按每校区不超过5名的数量择优上报,并填写2019年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2),历届省级特色空间、市级优秀教师空间的老师不占名额。

4.审核表彰

9月底,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教师空间进行审核,评定2019年度鄞州区中小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二)学生优秀学习空间

1. 活动报名

4月20日开始,学生可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移动端、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活动专区等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优秀学习空间评比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原则上报名学生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10%。鼓励2018年度通过市级审核的优秀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

2.建设应用

4月20日至10月31日,适龄学生可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评价指标》(附件3)。期间,各校可自行组织开展学生网络学习空间的互动交流及应用推广等相关活动。

3.推荐上报

11月10日前,各校根据开展情况,择优上报,并填写2019年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4)。

4.审核表彰

11月下旬,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将对各校推荐的学生空间进行审核,评定2019年度鄞州区中小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并在活动专区进行展示。

(三)网络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

1.建设应用

3月至9月,创建学校可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网络空间应用普及相关活动,通过网络空间构建泛在学习环境,优化资源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具体要求见《2019 年度宁波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评价指标》(附件5)。9月中旬,学校根据评价指标开展自评工作,评估分数达到 80 分及以上,可向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宁波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申报表》(附件6)。

2.审核表彰

9月下旬,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网络空间应用普及学校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度鄞州区中小学网络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空间中上传的内容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封禁帐号,相关责任由教师、学生及所在学校承担。

2.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网络空间中所有资源向省、市师生开放。

3.活动主办方及其运营服务团队将定期开展线上指导和线下交流研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活动将择优推荐师生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全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等相关活动。

(二)报送方式

1.请学校明确活动负责人,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活动负责人信息表(附件 7)报至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2.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沈灏,联系电话:88121139,虚拟号:680698,邮箱:SH9119@qq.com,通信地址:鄞州区学府路5号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205室。

3.活动运营服务支持:

鄞州区网络空间应用交流 QQ 群号:463152575。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docx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3.docx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2.docx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4.docx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5.docx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6.docx

02-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鄞州区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7.docx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