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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9年度鄞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论文评选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德育与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14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总结推广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提升教师撰写心理健康教育论文的水平,决定举行2019年度鄞州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评对象:

鄞州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二、论文要求:

文体为论文;主题要求,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三、送评办法:

1.各校教科主任(或心理辅导负责人)做好对本校有关教师论文送评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宁波市心理团体会员学校每校至多选送3篇(集团化学校按一个学校计算),非会员学校每校可送1篇,宁波市心理团体会员学校名单见附件1。

2. 非会员学校论文只参加区内评选;会员学校论文在区评基础上,择优选送,参加宁波市第二十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论文评选(市心理研究会只允许团体会员学校参评)。

3. 送交材料

(1)电子文稿。以学校为单位将论文和汇总表(附件2)打包后,发送至邮箱1053250566@qq.com(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心理论文)。

(2)纸质文稿。

送评论文纸质稿一式两份(不足份数的不予评审),须用电脑打印,要求A4纸,标题:宋体加粗,小三号字;单位、作者:宋体,小四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6磅,页边距为上63.5px、下63.5px、左79.25px、右79.25px。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参评。

四、送评日期:

2019年12月9日前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1053250566@qq.com,将纸质文稿交区指导中心307室(鄞州教育中心东大门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文莲  88121165  652680; 方雪芬  88121100  667076。


附件1:宁波市心理团体会员学校名单(鄞州区)

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汇总表

鄞州区德育与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鄞州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 .docx

附件2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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