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鄞州区第三届初中校园心理剧评选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8-09-12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全区各初中:
为更好地启发学生观察生活,关注自身和身边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困惑,并主动寻找解决方法,积极探寻生活的意义,决定举行鄞州区第三届初中校园心理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均可参加区级评选,根据区评结果,推荐一个心理剧参加宁波市第三届初中校园心理剧评选(送市参评的心理剧所在学校必须是市教育心理研究分会初中团体会员学校)。
二、评选主题
主题不限,但要求从学生身边的故事取材,内容可涉及亲子沟通、人际交往、职业理想、环境适应、情绪管理等,真实地反映初中生的种种心理困惑及辅导过程,引发学生思考生活的意义,引导学生过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生活。力求体现更多的“挖掘积极资源、寻求发展意义”的元素。
三、评选要求
1.学校师生自编、自导、自演剧本,不照搬、抄袭他人作品;
2.表演自然流畅,能刻画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心理冲突;
3.能运用一定的心理技术,解决方法具有针对性、可行性;
4.在15分钟内完成,要求生活剧。
四、申报材料
1.鄞州区初中校园心理剧设计方案;
2.心理剧光盘1个。
五、截止日期
请学校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设计方案纸质稿和光盘送至鄞州区教科室(鄞州教育中心东门,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305室)韩文莲老师处。并将设计方案(附件1)和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19721941@qq.com。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8121254, 652680
附件:1.鄞州区初中校园心理剧设计方案
2.鄞州区初中校园心理剧评选报名表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鄞州区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