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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甬教科[2016]445号)、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9]2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征集鄞州区2019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区教育系统的所有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均可申报。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报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或申报表的封面与内页的“负责人”登记不一致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的;

(3)课题主持人至今还在承担同级或上级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

二、申报细则

1.课题类别

区级规划课题:选题要求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教育局中心工作,努力破解教育改革与发展难题,结合本校(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可参照《鄞州区教育改革创新10大类38项重点项目参考选题》(见附件1)选题申报,也可自主选题申报。

艺术教育专项课题:我区是省级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区,为加强艺术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将单设艺术教育专项课题。

区级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020年12月前。

2.申报限额

各初中、中心(或中心级)学校(幼儿园),最多可申报3项(包括艺术专项),其他学校(幼儿园)可申报1-2项。集团化办学学校(幼儿园)可以按“3+分校分园数”增加申报数。

对只重视课题立项而忽视课题结题的个别学校(幼儿园),区教科室将给予限制,削减指标。

3.申报形式:填报《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 书面报送

纸质申报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均需电脑打印,一式二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报送地址:鄞州区学府路5号,鄞州教育中心内,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306室。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88121117,666188。

2.电子报送

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bbgg@126.com,电子稿的文件名应为:校名简称+课题标题中的核心概念词语。

3. 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4日15:00,过期不予受理。

4. 后续报送

区教科室将择优推荐市级规划课题,另行通知相关学校、幼儿园,正式填写《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申报重点课题的另需填写《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

宁波市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的具体申报条件、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9]2号)网站链接http://jks.nbedu.net.cn/dispArticle.Asp?ID=3949。

四、温馨提示

有关学校、幼儿园如有申报市级课题意愿的,请及早与教科室联系(方老师88121116,66180,鲍老师88121117,666188,舒老师88121152,660138),以做好详细的前置论证。

 

附件:

1.

鄞州区教育改革创新10大类38项重点项目参考选题.doc


2

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3

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9年1月16日

主办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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