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鄞州区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甬教科[2016]445号)、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9]2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征集鄞州区2019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区教育系统的所有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均可申报。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报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或申报表的封面与内页的“负责人”登记不一致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的;
(3)课题主持人至今还在承担同级或上级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
二、申报细则
1.课题类别
区级规划课题:选题要求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教育局中心工作,努力破解教育改革与发展难题,结合本校(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可参照《鄞州区教育改革创新10大类38项重点项目参考选题》(见附件1)选题申报,也可自主选题申报。
艺术教育专项课题:我区是省级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区,为加强艺术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将单设艺术教育专项课题。
区级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020年12月前。
2.申报限额
各初中、中心(或中心级)学校(幼儿园),最多可申报3项(包括艺术专项),其他学校(幼儿园)可申报1-2项。集团化办学学校(幼儿园)可以按“3+分校分园数”增加申报数。
对只重视课题立项而忽视课题结题的个别学校(幼儿园),区教科室将给予限制,削减指标。
3.申报形式:填报《鄞州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 书面报送
纸质申报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均需电脑打印,一式二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报送地址:鄞州区学府路5号,鄞州教育中心内,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306室。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88121117,666188。
2.电子报送
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bbgg@126.com,电子稿的文件名应为:校名简称+课题标题中的核心概念词语。
3. 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4日15:00,过期不予受理。
4. 后续报送
区教科室将择优推荐市级规划课题,另行通知相关学校、幼儿园,正式填写《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申报重点课题的另需填写《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
宁波市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的具体申报条件、材料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9]2号)网站链接http://jks.nbedu.net.cn/dispArticle.Asp?ID=3949。
四、温馨提示
有关学校、幼儿园如有申报市级课题意愿的,请及早与教科室联系(方老师88121116,66180,鲍老师88121117,666188,舒老师88121152,660138),以做好详细的前置论证。
附件:
1.
2.
3.
鄞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