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已被评为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校”的5所学校除外)。
二、申报流程
(一)对照指南,申报意向。
7月4日前,有意向学校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建设指南》(见附件一)和《宁波市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内容参考》(见附表)向我中心提出预报申请。
(二)意向确认,提交计划。
8月2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我中心对意向学校进行确认,确定申报学校。各申报学校填写《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申报表》和《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计划书》 (见附件二、三),word稿和电子盖章PDF稿一起通过钉钉报送我中心。
(三)周期建设,成果推广。
宁波市教育服务与电化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创建学校名单。创建周期原则上为2年至 4 年,建设期间将视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和授牌。
(四)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鄞州区创建工作联系人:沈灏,联系电话:88121139,短号:680698。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鄞州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