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之江汇数字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重要性。
两项活动作为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中的监测点纳入考核要求:入选省级教育资源总数比例达到区域内中小学校总数的20%,区域入选省级教育资源总数=区域入选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节点数(个)+省级精品数字教育资源数(个或门)+优秀应用空间(个)+区域共享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数(门)。
二、活动内容。
1.网络同步课程
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的教师个人,教师结合校内教学进度制定教学计划,设计主要学科的能力提升类教学资源,开发不少于12个课时的教学视频和相关教学资源,招收并指导不少于30名互联网学员完成课程学习。7月2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地址:https://k.zjer.cn/ke/index;10月31日前完成课程建设和结题。
2、个人空间
面向教师个人,教师基于之江微校空间,使用之江汇核心应用,年度应用数据突出,提炼形成空间应用案例成果。10月31日前在线上传空间应用案例,地址:https://show.zjer.cn/cams/home/pore?id=33573414&type=59
上述两项活动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校及创建校须各承建两门(个)。
三、组织实施
1、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教育后勤保障与信息管理中心、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工作职责如下:
后勤保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数字资源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做好开发活动的技术指导;负责作品上传督促工作;负责组织技术评审。
教育学院:发动教研力量推荐遴选优秀教师团队、优质教学资源,指导开展精品数字教育资源交流与展示活动;负责组织教学内容评审。
2、应用推广
省级精品数字教育资源、数字空间可以作为区级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入选市级以上精品数字资源、数字空间可以等同于鄞州区级优质课一等奖。
参与建设的教师可加入“鄞州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群”浙政钉群,群号:172851478。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之江汇数字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pdf
鄞州区教育后勤保障与信息管理中心
鄞州区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