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梁祝杯”宁波市第二十四届少儿风筝比赛的通知
作者:甬体〔2018〕16号 发布时间:2018-03-21 来源:鄞州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开展风筝科技活动的学校:
近接宁波市少儿风筝比赛文件,有意向引领学生开展此项科技活动的学校可报名参加,以增加孩子科技锻炼的机会,全文转发如下: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普及提高宁波市青少年风筝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28日在宁波市梁祝文化园举行“梁祝杯”宁波市第二十四届少儿风筝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接通知后,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梁祝杯”宁波市第二十四届少儿风筝比赛竞赛规程
2.“梁祝杯”宁波市第二十四届少儿风筝比赛报名表
宁波市体育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梁祝杯”宁波市第二十四届
少儿风筝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执行单位:宁波市青少年宫
宁波市风筝协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梁祝文化园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7日—28日(下雨顺延)
地点:宁波市梁祝文化园
三、竞赛项目
(一)中学组
1.成品参赛风筝:龙类、串类、特色风筝(含软体);
2.现场制作风筝:软翅类、硬翅类、板子类、立体类(蒙面绘画以“全民健身、梁祝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
3.运动风筝:单人双线、双人双线、团体双线(3人以上)、盘旋类风筝、花式翻滚风筝、四线风筝、打斗风筝。
(二)小学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组
参照中学组参赛项目和方法执行。
四、参加办法
(一)各区县(市)体育局、青少年宫、俱乐部、中小学校均等可组队参加,每单位限报一个队伍;
(二)团体赛、个人赛限报各类型风筝各一只,每人限报一只,不得兼报;
(三)个人赛与团体赛混合编组,统一统计名次;
(四)参加团体和个人比赛的风筝都要现场制作。风筝所需的材料、工具自备,蒙面只能用铅笔勾线,先画好底稿,不能用记号笔勾线,不得上色彩,骨架可先削好(骨架不能采用碳纤杆材料),不能钻孔定位,需散装形式带入现场,领队、教练不得进入制作场地。现场制作风筝经当天外观工艺评分后第二天直接参加放飞比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竞赛办法
(一)传统单线风筝评分
1、工艺评分40分;
2、起飞10分,失败一次扣5分,三次起飞未成功为失败;
3、留空时间12分,自风筝起飞至本轮结束,起飞失败重新计时,留空1分钟计2分,如留空5分10秒往上靠为6分钟计算得分;
4、20秒测角18分(1°-90°、每度0.2分),测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最高角度+最低角度)÷2作留空高度;
5、碰6分(上去不下来1分,下来+2分,再自动上去+1分,第二次下来+2分。);
6、空中效果10分;
7、串类风筝难度加分n只×0.2分(最多加10只)。
(二)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参赛证,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队(员),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三)每一轮结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立即把风筝牵出场外;如影响下轮比赛则取消该风筝成绩,被影响的风筝由裁判长决定是否重新比赛。
(四)风筝放飞助手须由同队学生担任,家长、教练员、领队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如进入比赛区域的,裁判可扣除相应成绩。
(五)运动风筝双线单人、双人、团体、四线规定动作及评分细则:
1.正圆形2个,要求动作柔和圆滑.圆周大小一致、飞行轨迹重叠,满分20分;
2.正方形2个,要求四边笔直等长,转角相等,飞行轨迹重叠,满分20分;
3.方八2个,要求边线笔直等长,中线重叠,转角相等,飞行轨迹重叠,满分20分;
4.降落要求快、稳、头朝上站住,满分20分;
5.空中效果,规定动作之间衔接流畅优美紧凑,满分20分;
6.规定套路必须按照规定顺序完成,运动员动作口令必须准确响亮,口令不清晰的不予评分。比赛时间为2分钟,不允许重飞。
(六)盘旋类风筝,比赛时间为5分钟,规定动作及评分细则
1.起飞20分:(手抛20分、地面起飞5分)风筝必须放至“高空”50米以远(放飞线在50米处做好红色标志),视为起飞成功。参赛运动员手抛起飞有5次起飞机会、每失败一次扣5分。第五次起飞成功可继续比赛,起飞分为0分。地面起飞有2次起飞机会、第一次起飞失败扣5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可继续比赛,起飞分为0分;
2.高空盘旋(满分20分):放飞线放至50米以远,顺时针圆.逆时针圆各盘旋2个,圆的直径不小于6米,两圆放飞间隔不得超过5秒,飞行高度20米以上;
3.低空盘旋(满分20):放飞线放至50米以远,顺时针圆.逆时针圆各盘旋2个,圆的直径不小于6米,两圆放飞间隔不得超过5秒,飞行高度10米以下;
4.空中效果(满分10分);
5.收回风筝(满分20分):平稳收线,将风筝收到手中,未收到手中扣15分。规定套路必须按照规定顺序完成,顺序做错的动作不予评分。运动员动作口令不清晰的不予评分。盘鹰风筝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一次重新比赛,一旦申请重飞,即以新成绩为最终成绩。
(七)花式翻滚风筝,比赛时间为3分钟,评分细则:
1.运动员依据个人能力赛前申报拟完成花式翻滚动作名称及次序。例如half-axel(半轴翻)、Axel、Fade(趴飘)、Turtle(后仰)、Backspin(倒旋)、Cascade(瀑布)、YOYO、JacobsLadder(阶梯)、Comete(彗星)等;
2.裁判员依据运动员动作完成情况给分,每个动作满分20分;
3.降落要求快、稳、头朝上,满分20分;
4.比赛时间为2分钟,不允许重飞。
(八)打斗风筝
1.预赛规定动作及评分细则:
(1)起飞20分:有2次起飞机会、第一次起飞失败扣10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可继续比赛,起飞分为0分;
(2)正方形40分:每个边长接直角转弯10分;
(3)三角形40分:每个边长接60度转角10分,成正三角形10分。
2.决赛采取单淘汰赛方式,每组依据预赛成绩取前4名(报名人数少于4名的取2名参加决赛)抽签确定淘汰赛位置及“打斗区位”;
3.风筝面积不得超过40*50厘米,颜色为深色。放飞线自行选择;
4.在规定时间内,将对方风筝击破或将对方放飞线切断者为胜,胜者进入下一阶段比赛。放飞线少于10米即为失败。如打斗双方在比赛时间内不进行打斗只在空中放飞,视为失败;
5.每组比赛时间为2分钟;
6.比赛中出现相同比分时主动进攻次数多者胜。
(九)每只风筝不能重复参加同一届各组比赛(运动风筝仅可以参加本校各组比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风筝所取得的所有放飞成绩,并取消该队团体名次。
(十)犯规
1.放飞时放飞人员未经裁判同意随意换道;
2.放、收线有意缠绕他人的风筝;
3.放飞测角放飞线小于30米;
4.放飞时未盖准飞章和私自涂改准飞章;
5.准飞章必须与风筝类型、编号相符;
6.风筝转借、替换、增减装饰品;
7.检录三次不到者(比赛迟到);
8.不服从裁判者;
9.不是学生本人放飞的风筝(龙类.串类可设助手)。
(十一)失败
1.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脱手;
2.放飞时离开指定放飞区、留空区。
六、录取名次
(一)各类风筝均取单项前八名,运动风筝和传统风筝团体各取前八名(评优秀教练)。
(二)各类型参赛不足8只风筝(含8只)减一录取;不足8队,减一录取。
(三)各项成绩按9、7、6、5、4、3、2、1计分。
(四)总团体按各单项团体名次得分之和排列,如得分相同以第一名获得次数多决定名次。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于2018年4月8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柳汀街191号)。
联 系 人:李一新
联系电话:63056139 传真:87175063 QQ:227583051
八、赛事日程安排
(一)领队、教练员培训会议定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2:00在市青少年宫召开。
(二)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现场制作,9:00运动风筝比赛,下午3:30现场制作风筝工艺评分(梁祝文化园博物馆一楼风筝制作室)。
(三)2018年4月28日上午8:00传统风筝比赛(梁祝文化园大草坪)。
九、费用
各队往返赛区差旅费和食宿费自理,比赛免收报名费。
十、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宁波市第二十四届少儿风筝赛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
领队:联系电话:教练:联系电话:
序号 | 风筝类型 | 团/个 | 姓名 | 学校名称 | 备注 |
1 | 龙串类 | 团体 | |||
2 | 软翅类 | 团体 | |||
个人 | |||||
3 | 硬翅类 | 团体 | |||
个人 | |||||
4 | 板子类 | 团体 | |||
个人 | |||||
5 | 立体类 | 团体 | |||
个人 | |||||
6 | 串类 | 团体 | |||
7 | 特色风筝 | 团体 | |||
8 | 双线单人 | 团体 | |||
9 | 双线双人 | 团体 | |||
10 | 双线团体 | 团体 | |||
11 | 花式翻滚 | 团体 | |||
12 | 打斗风筝 | 团体 | |||
13 | 盘旋风筝 | 团体 | |||
14 | 四线单人 | 团体 | |||
15 | 四线双人 | 团体 | |||
16 | 四线团体 | 团体 |
注:报名表请到市风协QQ群内下载,将电子版打印稿,并加盖公章(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必须在报名单上注明),上报至宁波市青少年宫,并同时上报电子表格到邮箱:nbsfzxh@163.com。
文件下载:甬体〔2018〕16号 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二十四届少儿风筝比赛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