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例润德 交流润心
记鄞州区小学品德课例研究小组第12次活动暨名师带徒活动
作者:小学品德 发布时间:2016-11-04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11月3日下午,鄞州区小学品德课例研究小组第12次活动暨区名师带徒活动在鄞州区古林镇中心小学举行。在区教研员严老师的带领下,这次的活动除了原先课例成员参加之外,又吸引了古林小学语文组,数学组老师参加。
这次研讨的课例主题是“小学品德教学小组学习评价策略运用的有效性”,严老师组织老师们观摩了两堂课,分别是由古林中心小学何意超老师执教的《红绿灯》和咸祥中心小学林艳老师执教的《各种各样的媒体》。老师们一边观察课堂,一边认真细致地记着教学实录。
在《红绿灯》这堂课上,何意超老师主要围绕“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两点来开展教学:前面部分了解红绿灯和交通标志,其实就是为了让学生知法。后半部分,就是要守法,学会走路,在学会走路的过程当中要树立一个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只有遵守法律的规定规则,才能够真正的保障我们人身的安全。何老师采用了“集福卡”的评价方式,让学生在上课内容结束之后对“参与”、“展示”、“回答”、“倾听”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小组的自我评价,小组的自我评价中就包括了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之间的评价。四张福卡贴放在一个“大苹果”中,寓意平平安安,福卡全部得到,会发现有个“法”字,提醒学生法律意识常记心间。
不同于何老师的“集福卡”,林老师采用了星级评价方式,在对学生的课堂表现作出一次性评价的同时,更加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和激励性。在第一次报纸板块评价中,根据小组合作学习的表现,学生会得到一些★,优秀的学生20多颗,一般的学生10多颗,但这并非终结性评价。在学生通过交流其他传媒后,会进行第二次评价,在课结束后又会有第三次。如此,让每一个学生有机会获得更多的★,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观摩完了两节课,老师们首先进行一段时间的独立思考:小组评价的目的是什么?需要包含哪些因素?评价的时机有哪些,怎么安排……接着老师们纷纷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比如评价的目的既要促进学生习惯方面的养成,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又要顾及课堂教学任务的达成情况。可以从学生的学习态度,像倾听、书写、参与等;从学习能力,合作能力,表达能力;从学习成果,任务的完成度,正确性等以上三个方面来进行评价。也有老师提出评价也需要有一些规范的语言去依托,老师们可以试着由扶到放的一个培养过程。其中严老师也给我们进行了及时的补充:小组的评价促进的应该是合作,而不是竞争,当班级中出现相对较弱小组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小组个体纵向提升,不至于小组间恶性竞争。
活动的最后,严老师还引领我们学习了课程改革的“关键”、新课标的“源头”、中高考评价的“风向标”,当前教育界最火爆的“热词”——中国学生发展六大核心素养: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并且引申出在我们的德育工作中可以如何落实核心素养等建议。
课例活动举行已有四年光景,在严老师的引领下,一批骨干教师带着热爱品德的成员们往更专业的方向发展着,如今这些成员的身后又不断地涌现出一批崭露头角的新晋成员,他们是那么的认真好学,那么的才华横溢!相信,品德的魅力会被更多老师所发觉,品德的未来也将更加生机勃勃!
古林小学 何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