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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老年教育文艺作品

作者:宁波鄞州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06   来源:鄞州区教育网   文字显示:[ 放大 | 缩小  ]  视力保护色:


各设区市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大学、城市大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10号)精神,根据浙江老年开放大学2017年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老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宣传展示我省老年人终身学习优秀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老年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老年教育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系统内所有在学的老年学员均可参加报名。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老年教育文艺作品旨在反映老龄群体生活的新气象、新风尚,展示老有所学学习成果,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贴近生活。

(二)作品题材。作品鼓励原创性,可包括音乐类(声乐、器乐和戏曲等)、表演类(朗诵、小品等)和舞蹈类(舞蹈、服装表演等)等三大类。

(三)作品格式。所有文艺作品采用同期视频录制方式报送推荐,作品录播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与人数不超过30人。视频格式统一为MP4,分辨率1080P,码流1-5Mbs,编码为H.264

三、奖项设置

在各地推荐报送基础上,省老年开放大学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形式对申报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项予以表彰,并在下半年省内有关活动中现场汇演展示,在全省宣传推广。同时,根据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评出若干家优秀组织奖。

四、相关要求

(一)老年教育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是宣传推广全省老年教育成果,营造老所有学、老有所乐的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各县(市、区)学院(社区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地老年教育文艺作品创作和报送工作。各设区市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大学、城市大学)负责辖区内文艺作品评审推荐,择优推荐10项于915日前报省老年开放大学办公室。各单位要对报送作品严格把关,谨防抄袭。

(三)报送材料包括视频光盘,报送表、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有关附件请至浙江社区教育网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程仙平;

  话:0571-88904355

  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浙江老年开放大学办公室;

  箱:sqjy@zjtvu.edu.cn

  编:310030

 

附件:1.2017全省老年教育文艺作品报送表 

2.2017全省老年教育文艺作品推荐汇总表

 

                           

                             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2017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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